抚住建党发〔2023〕29号
关于何蔷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管局,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川、东乡、金溪、崇仁、广昌、黎川、乐安县(区)住房保障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要求,何蔷同志为2022年12月遴选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何蔷同志任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任职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起计算。
中共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1月2日
中共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