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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劳动监察大队:以“党建+”模式实现劳资双方维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10/26 1.2w 阅读 234 点赞

今年以来,崇仁县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积极探索“党建+”模式开展劳资双方维权工作,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和组织优势,打造宜居宜业发展环境,让企业在崇落脚扎根,奏响劳动部门“娘家人”主旋律,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廉建”,改作风,强服务

一是出台优化劳动监察队伍作风工作方案,在投诉受理中心显著位置张贴《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受理流程》,接受公众监督,并把遵守规范用语和日常服务态度问题列入绩效考评内容,规范接待的文明用语,不断改进窗口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和群众满意度。二是以开展“八扬八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服务效能,全面落实诉求线索登记制度对劳动者来电、来访、信访、民生通道、网络舆情以及上级转办交办违法问题线索全面做好登记和存档。进一步明确案件流转程序,规范案件处置办理。2022年以来,收到现场反映问题和电话投诉案件共有78件,涉及劳动者1740人,全部依法按职责办理,协调处理欠薪共计2551万余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坚持“党建+维权”,提升劳动维权效能,多渠道便民服务

大队党支部根据劳动者维权需求,改进维权方式,全面推行网上互动式受理模式,实现网上办理。以前欠薪投诉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劳动监察部门现场申办投诉,而今大力推广应用欠薪线索平台,全面畅通线上举报投诉渠道,实时回复率为100%,让广大农民工“足不出户”高效解决欠薪问题,实现了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截至目前,在欠薪线索平台共累计处理87件欠薪案件,为广大农民工线上解决欠薪共147.45万元,全县实现欠薪案件及时动态“清零”。


三、坚持“党建+需求”,企业从“真金白银”变为“商业投保”

大队党支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积极营造我县的良好营商环境。按照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管理规定,鼓励施工企业以商业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对风险低、信用好的施工企业实施降低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累计收取2819个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758.16.万元;其中累计采取保函方式有65个,金额为50000.82万元、累计电子保函1个。并按照存储减免管理制度对3个工程项目实行减免政策,为企业减免金额共174.60万元。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阶段性暂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我县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新建工程项目推行暂缓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实施期间内,我县暂缓缴农民工工保证金工程项目有31个,暂缓缴金额共550.13万元。

四、坚持“党建+措施”,实现农民工按月领薪

我县依托住建部门、水利部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系统一平台”,行业监管单位及业主单位结合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以信息化为抓手,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运用推广。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一号发展工程”。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进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同时避免农民工一人多卡、重复办卡,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实名制信息系统累计上线工程项目1152个,在线民工34803人,通过银行代发工资达到8.0742亿元。其中,通过“一卡”实现发放工资工程项目累计共10个,农民工共89人,发放工资金额共153.80万元。

该大队将持续发挥党建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红引擎”作用,把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及重要突破口,千方百计为劳资双方搞好服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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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