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南城至广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的公示

2021/07/19 2.0w 阅读 341 点赞

现将我局收到的关于南城至广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的申请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班线名称

申请事项

南城县

-

广昌县

申请单位: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起讫地:(起点地)南城县至广昌县(讫点地)

起讫地客运站点:南城汽车站-广昌汽车站

中途停靠站点:无

日发班次下限:1班

申请经营期限:6年

车辆数量及要求:1-2辆,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请有异议的相关经营者,于2021年7月2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应理由至抚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张凌,联系电话:0794-8223628,地址:玉茗大道竹山路市直单位附属1号楼6楼631室。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0日  

来源:局运输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