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公路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市公路建设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市公路工程领域1起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仁分中心违规招标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崇仁县抚吉高速连接线路面白加黑工程EPC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为公路二级,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揽公路二级施工业务。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注明了要求公路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存在标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
经抚州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仁分中心违规招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5月,抚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仁分中心处人民币合计3万元罚款。
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提高自律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严格执法检查,强化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在企业市场准入、信用评分、资质申请等方面做出“组合拳”处理。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加快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切实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