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抚州市交通运输首违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意见的通知

2022/11/02 5.9k 阅读 509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我局牵头制定了《抚州市交通运输首违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征求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064266064@qq.com。

2.通信地址:抚州市直属行政办公大楼1#楼;邮政编码:344000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

附件:抚州市交通运输局首违轻微免罚清单(二版).xls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日

来源:法规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