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从市城市综合客运管理处获悉,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做好返岗复工人员运输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市城市综合客运管理处决定从2月27日零时起恢复市城区办理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网约车营运。
市城客处要求,市城区网约车公司必须固定地点,每日为营运的网约车进行消毒;
公司负责人每日佩戴口罩上岗,严格按要求对驾驶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车辆消毒、出城报备等情况进行登记,如发现体温异常的从业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营运时,网络预约出租车从业人员必须正确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车内空气流通,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规范运营、按软件显示金额收费,禁止擅自涨价、坚决杜绝不按计价软件收费、欺客宰客、服务态度恶劣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必须立即停止营运,并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
乘客在乘车时需佩戴口罩及出示抚州市个人电子通行证二维码,如未做到,网约车从业人员必须拒载;
根据交通运输部疫情防控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制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报市城客处,同时,乘车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并后排乘坐(前排不准乘坐),严禁携带活禽及其他违禁物品上车。
在疫情期间,对未按软件显示金额收费、服务态度恶劣,市城客处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及网约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的,市城客处将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追究网约车公司相关责任。
来源:市城市综合客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