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抚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抚州市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峰主持会议,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川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陈峰副局长指出,近年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速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共享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为此,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和《抚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请相关单位就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为规范抚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会上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川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就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分别提出了各自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认真的讨论和分析,同时对如何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做全面梳理和总结,起草单位就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文稿。

最后,陈峰副局长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