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击船舶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今年以来,抚州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始终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当成重点关键工作来抓,积极开展船舶港口污染问题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由该局港航科负责牵头,抚州市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及下辖三个大队负责具体实施的行动专班,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真正做到了工作有调度、有督查,执法检查有布置、有落实。
二、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挂图作战。认真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台账,先后起草印发了《抚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抚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船舶防污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为开展全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三、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抚州籍运输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完成后及时组织实施检验,全年共有90艘船舶完成安装,进一步增强了辖区船舶自身的污染防治能力。同时,还丰富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监管方式,大力推行信息化监管,大力推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督促辖区内水运企业、船舶注册船E行APP,目前辖区9家水运企业,共计90艘船完成了平台注册。
四、加强现场检查,强化销号管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客运码头、旅游客船及采运砂石船舶进行全面防污检查,重点查处船舶、码头非法排污行为,达到“无死角、全覆盖”的检查效果,同时强化监管力度,切实提升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船150余次,出动水上交通执法人员420余人次,实现巡航里程12600余公里,检查各类船舶190余艘次。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稳步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回头看”的整改销号要求,压紧压实责任,积极保障辖区船舶港口防污染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