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江西水路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抚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城区拟岘台码头,举办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局港航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活动。

活动期间,宣传人员发放了《条例》单行本,现场接受了群众的咨询。并同市水上环保公司、市文旅投公司等企业举行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活动中,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要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水路交通运输执法和处罚等主体责任,依法管理,全面执行到位;要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规定,全面提升水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据统计,当天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属3个水路执法大队均开展了《条例》宣传咨询日活动,共设置展台4处,悬挂条横幅5条,发放《条例》单行本等宣传材料300份,接待咨询12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来源:港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