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萍主持召开《抚州市“时光益站”互助养老若干规定》立法工作协调会。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及立法起草专班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法规前期谋划、制度框架设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与会人员围绕职责分工、权益保障、监督管理、风险防控等重点难点问题交流发言,逐一梳理堵点短板、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立法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王萍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治责任和民生使命,充分认识制定《抚州市“时光益站”互助养老若干规定》是我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推动基层民生实践成果转化为地方立法制度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健全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激发志愿服务活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抚州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时光益站”运行中的痛点难点,深入城乡社区、基层站点、服务对象和志愿者群体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行业专家意见建议。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密切沟通对接,统筹做好资料收集、案例梳理、合法性论证,严把立法质量关口。要把握立法节奏,倒排工期、稳步推进,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制度机制,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奋力打造具有抚州辨识度的互助养老法治样板,为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