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川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二审律师费引发的衍生纠纷,实现“一案调解、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2023年3月19日,苏某为经营某品牌减重门店,与某生物技术公司授权在抚州市区域的某品牌独家代理商桂某签订《合作协议》。2024年初,桂某发现苏某原经营某品牌产品的店铺更换同类品牌经营,遂委托律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桂某部分诉讼请求,其中包括《合作协议》约定的律师费部分。苏某不服提起上诉,桂某再次委托律师参与二审诉讼,并请求判令苏某承担其二审律师费5000元。二审法院以该主张超出一审诉请范围为由,驳回其该项请求。二审判决生效后,桂某就二审律师费再次向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该院民商事调解中心后,调解员敏锐意识到,这是前案诉讼的“尾巴”未清,若就案办案,可能再次经历一审、二审甚至执行,陷入“一案结、多案生”的循环。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桂某释明合同约定的律师费负担条款仍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合理诉求可通过调解一并解决;另一方面向苏某分析利弊,指出若继续诉讼仍可能面临败诉风险,需承担更多时间与诉讼成本。经耐心疏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苏某同意当场支付4000元,桂某自愿放弃其余请求并撤回起诉。
“一案结”不是终点,“多案了”才是目标。本案中,调解中心没有孤立看待“二审律师费”这一新诉请,而是将其置于整个纠纷链条中通盘考量,通过一次调解消除后续可能产生的执行、再审等衍生案件,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