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鲍思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6/07/13 1.1w 阅读 259 点赞

抚住建党发〔2026〕15号



关于鲍思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抚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临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临川、东乡、金溪、崇仁、广昌、黎川、乐安县(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鲍思晨同志任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科负责人;

李江波同志任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科负责人;

何蔷(女)同志任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房安置科负责人,免去其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科负责人职务;

郝国阳同志任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所负责人。

免去:

施敏(女)同志的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房安置科负责人职务;

范俊同志的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白蚁防治服务所负责人职务;

芦晓武同志的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科负责人职务。



中共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7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