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我市召开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推进会议

2014/10/07 2.8k 阅读 517 点赞

9月16日上午,抚州市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推进会议在我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市政府韦萍副市长出席并讲话。傅志雄局长传达全省民办养老机构现场会议精神、解读《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任务。何儒辉副局长通报了全市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进展情况。乐安就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广昌、崇仁县就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作作典型发言。各县(区)分管副县长、民政局局长、福利院院长及市直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韦萍指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做好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增强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机遇;要突出政府主导职能,加强配合,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注重资金整合,确保辖区内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等可以整合的政策性资金全部足额整合到位;要尽快出台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的激励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同时养老项目可列入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注重搞好规划,着力打造标准化示范性敬老院;要把握建设标准,搞好规划设计,注意时间节点,加强服务管理,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标准化示范性敬老院;要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督查,着力保证升级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做好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和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努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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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