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抚州市烈士陵园获评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

2015/07/05 8.5k 阅读 145 点赞
抚州市烈士陵园获评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
     ,记者从抚州市民政局获悉,昨日,市民政局副局长邹华与烈士陵园处长王建军到江西省民政厅领取“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的奖牌,抚州市烈士陵园获评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这也是我市烈士陵园成立以来首次获得国家级荣誉;同时,市烈士陵园处长王建军,在全国英烈讲解员网络电视大赛江西赛区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据了解,此次全国共有140个烈士陵园、光荣院等被评为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我省共有7个单位受到表彰。
     抚州市烈士陵园始建于1999年5月,正式成立于2001年。经过1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占地面积30余亩,园内主要有革命烈士纪念塔、烈士陵园牌楼、革命烈士纪念馆、纪念广场、著名烈士雕像、烈士英名墙和革命烈士墓等七大烈士纪念建筑物,充分展示和宣扬革命烈士事迹、弘扬与倡导革命先烈精神。为进一步拓展宣教手段,他们不断加强烈士史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加强文献史料、烈士英雄事迹的搜集整理和研究编纂,深入挖掘不同历史时期烈士精神的实质内涵,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并制作了以反映抚州革命斗争历史和烈士英勇事迹题材的书籍和光盘并免费赠送给共建单位。他们还利用业余时间进校园,结合革命烈士精神,向孩子们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潜移默化地培养孩子们的爱国主义情操,强化了他们的国防观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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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