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抚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

2017/09/11 1.0w 阅读 299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了解上半年全市民政工作情况,更好地推动下半年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若干调研督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开展集中调研督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开展调研督查:民政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民政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救助及民政脱贫工作、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留守儿童工作、防汛救灾能力建设等情况;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

二、调研督查形式

主要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及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每到一个县(区),重点听取县(区)民政局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并调研督查1-2个乡镇。乡镇重点查看民政服务窗口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通过调查督查,了解各县(区)在民政工作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发现和收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办法和总结经验,更好地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发展,力争在全省争先进、出经验。

三、时间及分组安排

时间安排在6月12日至6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督查工作组和县(区)民政局商定。

本轮调研督查共分四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组长:姚华丰;成员:曹 刚; 县区: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

第二组组长:王 燕;成员:姜宇珂;县区:临川区、东乡区、金溪县、资溪县;

第三组组长:熊 萍;成员:周 曦;县区: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广昌县。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认真做好半年工作总结。总结材料包括半年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以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相关建议等。

2、调研督查结束后,各调研督查工作组要认真形成调研督查情况汇报。6月下旬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组调研督查情况汇报和各科室半年工作汇报。

3、各调研督查工作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工作纪律,轻车简从,谢绝任何形式超标准接待。

抚州市民政局

2017年6月8日

 抚州市民政局人秘科        2017年6月8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