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市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2017/09/11 6.9k 阅读 265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

加强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婚姻登记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婚姻登记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7年8月4日—5日,4号下午在抚州市格林豪泰酒店(市民政局对面)报到,5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抚州市民政局四楼东边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

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婚姻登记员;2016年后仍在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的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

四、 培训内容

1、 学习有关婚姻法律法规

2、 婚姻登记系统操作

3、 婚姻法律法规理论知识考试

五、 培训要求

1、请各县(区)民政局于8月1日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上报市局社会事务科。

2、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提交1张2寸免冠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人员信息。

联系人:王燕 梁超  

联系电话:0794-8236919

邮箱:692496866@qq.com

抚州市民政局

2017年7月31日

 抚州市民政局人秘科        2017年7月3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