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优秀社区 工作法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01 1.2w 阅读 409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

现将《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就贯彻落实好两个通知精神,要求如下:

一、高位推动。为抓好两个通知精神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要加强工作一线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确保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实生根。由于两项工作涉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前期市里下发的农村社区选点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农村社区选点工作和优秀社区工作法推荐工作。

二、严密组织。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是当前城乡社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各级要站在城乡社区发展,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大战略上来,按照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严密组织农村社区选点工作。要求每个县(区)选择3个以上乡镇,每个乡镇选择3个以上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临川区可适当提高试点比例和扩面,使每个县(区)每年达到6%以上的行政村启动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要深挖各地社区建设优秀工作法,指导各地加强总结提炼,形成高质量的经验做法,认真做好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2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并以县(区)民政局名义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从中择优遴选,并以各县(区)党委政府名义正式上报省民政厅。

三、及时报送。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农村社区选点和优秀社区工作法请分别于5月8日和6月5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另外,两个转发通知已以电子版形式转发至抚州市基层群,请自行下载。

联系人:陈娜  联系电话:8236027;邮箱:262498659@qq.com。

抚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