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服务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支持社会组织在提供公益服务中更好发挥作用,提升社会组织精细化、优质化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唱响抚州民政服务品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满足社区或乡村老年人、儿童、困难群众的服务需求,努力让乡村青少年儿童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让老人安享幸福快乐的晚年生活,让困难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二、目标任务
采取社会组织自主申报、民政部门审批立项的模式,主要以民政服务对象需求为切入点与着力点,引领社会组织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工作提供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组织章程。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2024年度年检合格。
3.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与较好的项目执行能力。
4.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5.有开展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的能力和条件。
6.具有专职工作人员、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曾经承接或实施的服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优先考虑。
7.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或投入。社会组织主动引进资源支持项目实施,优先立项。
四、活动内容
(一)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群提供满足实际需求的助老为老服务,以及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在市中心城区“一老一小幸福院”中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宣传教育(政策宣讲、健康讲座、防诈骗讲座、安全知识宣教等)等志愿服务;对独居、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等服务,针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开展互助养老、志愿陪伴等服务;探索构建互助养老支持模式,组织有结对意愿的农村老年人成立邻里互助养老小组,结合实际为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代买代办、寻医送药、助餐配餐等帮扶活动。
(二)扶弱帮困类:主要包括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开展巡视探访(以上门探视为主,兼顾电话问候、视频连线等方式,定期开展困难群众探视工作并做好记录,动态掌握其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照料护理(对有需求困难对象提供用餐、饮水、用药、穿衣、洗漱、洗澡、如厕等生活照料、生病看护以及需求转介等服务)、家计调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支出、困难类型及程度等相关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等相关工作)、心理疏导(帮助困难群众抚慰消极和敌视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改变负面看法,建立积极乐观上进的心态)、对象排查(通过行业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入户摸底排查、主动发现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的摸排工作,了解其基本生活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基本生活保障、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政策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送医陪护(陪送困难群众就医,并代为挂号、取药,陪同就诊、检查及住院陪护等)、资源链接(根据困难需求,帮助困难群众链接民政、教育、就业、医疗部门等政策性救助资源和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公益慈善等资源,为其提供帮助服务)等服务,协助解决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应急等困难;对困难群众中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的群众开展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服务,引导困难群众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为困难群众开展健康评估、健康服务、个案辅导等服务,提升困难群众身体和心理方面的健康水平。
(三)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类:主要包括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爱保护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专业评估服务。对2025年度新增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年行动”新增重点关注的留守儿童和心理行为异常且有评估需求的流动儿童(以下称新增纳入儿童),开展心理健康评估,评估为中高风险的困境儿童,落实心理关爱服务,制定个案帮扶计划,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加强心理健康监测。加强探视巡访。落实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探视巡访,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关爱服务,强化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家庭困难的救助帮扶、儿童权益的维护保障,为他们提供生活帮助、学习辅导、文体娱乐、心理慰藉、生活融入等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心灵有人抚、困难有人帮。丰富精神文化。统筹发挥童心港湾、阳光驿站等阵地作用,有针对性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常态化提供亲情陪伴、法治宣传、自护教育、思想引领服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四)基层社会治理类:今年计划以临川区为重点,依托社区服务设施以及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打造建设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备案登记、日常管理、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孵化培育具有社区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康复等工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弘扬时代新风。推动社会组织依托婚姻登记场所提供免费的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辅导服务和颁证服务,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婚姻家庭辅导员开展日常指导和培训。
五、经费预算
市民政局安排项目资金35万元,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每个项目资助金额4至8万元不等。
六、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1.市本级社会组织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县(区)社会组织由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推荐申报。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优势,在上述4个重点项目服务内容中选取一类进行策划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社会组织正在开展服务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今年市级公益创投服务项目。
2.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申报单位一般不超出本社会组织业务活动范围,不提倡跨地域实施项目。
3.申报单位通过抚州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查看项目申报相关信息,下载并填写《2025年抚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附件1)。
4.县(区)民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盖章后,由申报组织于2025年7月2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工作科。
(二)项目立项
初审。市本级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工作科初审,县(区)申报项目由县(区)民政部门初审,主要审查资料的填报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和申报单位资质等,包括但不限于:年检结果、评估等级、日常工作开展、所获荣誉等,优先推荐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具有持续性、预算项目支出明细合理的社会组织。
评审。初审通过后,由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陈述路演、现场答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指标包括主要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等;预算的编列情况;申报单位的队伍建设、执行能力和相关经验等情况。
公示。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经批准后,在抚州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工作科书面提出复核申请。
立项。项目公示结束后,拟立项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和立项资金,对项目进行优化,并提交正式纸质项目书,使项目计划更加规范、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符合实际。经审查通过后,签署项目立项协议。
七、工作要求
1.严格项目执行。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9月到2026年7月,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立项协议有关规定,对照服务内容和标准规范等,全面完成项目实施,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获得立项并完成签约后,拨付项目启动资金(立项资金80%)。申报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推进项目按进度实施,确保完成预期目标。
项目结束后各承接机构应提交相应资料台账,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项评估和经费专项审计,依据结项评估和经费专项审计情况拨付项目尾款。
2.规范项目管理。市民政局将对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检查工作,第三方机构负责项目督导工作。承接的社会组织应每月按时报送项目简报,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展、资金执行、实施效果及媒体宣传等情况,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录入社会组织档案,并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参加年检、等级评估、表彰奖励、信用评价等挂钩。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将视情况追回已拨付项目启动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项目资助资格。
3.做好宣传总结。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等素材,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发放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抚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资助标识,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活动情况。
项目原则上于2026年7月底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结束,项目单位要按相关要求,对实施情况认真总结(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并附相关宣传报道图片、视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