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积极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对不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实行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即遗体接运、火化、3天遗体冷藏,普通骨灰盒,半年骨灰寄存)免费,政府补助标准1200元至2000元不等,在殡仪馆直接核免。有条件的县区,还增加了小吊唁厅两天免费使用等免费项目,将免费对象扩大至全体村(居)民。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无名无主遗体等困难群体亡故后,相关人员或单位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和公益性墓穴(骨灰格位等)免费。
目前,各县(区)正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据统计,全市拟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2034处,其中临川区1742处,其他县(区)292处(临川区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其他县区基本以乡镇为单位或村村联建的方式建设),基本实现村组全覆盖,并做到规划、建设、使用同步进行。截至目前,已建成1756处,建成率86.3%。要求2019年4月全面建成。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后,骨灰可免费或成本价安置入墓,确保公墓公益性。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