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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正式出台

2026/04/17 1.4w 阅读 442 点赞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如下: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1005元。

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85元。

3.城市特困人员及农村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35元,达到每人每月1310元。

4.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月1025元。

5.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方面:一类区域,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到1795元/月,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月;二类区域,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到1675元/月,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月;三类区域,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到1560元/月,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到390元/月。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原则,加紧制定本地区标准,并指导县(市、区)在6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提标部分应从《通知》印发之日下月起开始执行。

来源:江西民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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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