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围绕“学游泳、防溺水、强体质”目标,黎川县教体局开启2022年游泳试点工作。
强组织保障,设绿色通道,县游泳场馆建设快马加鞭。自开展游泳教育工作试点以来,黎川县迅速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游泳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班长的工作专班。拟定《黎川县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中小学校开展游泳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游泳场地设施建设。力争在2023年底前新建一座室内游泳馆,和3个室外拼装式标准游泳池,通过购买服务管理或委托管理的方式,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场地、设施、器材及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目前黎川县园湖游泳训练场馆建设项目已选址,投资约400万元,占地面积约9.08亩,内含一个标准池,一个训练池。
多途径培养,壮师资队伍,促使游泳师资队伍专兼结合。在利用社会资源普及学生游泳教育教学的同时,计划拟定加大中小学体育(游泳)教师公开招聘力度,将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作为招录必备条件之一。鼓励有游泳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在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后兼职从事游泳教学工作。组织体育教师参加省级救生员培训,努力建设专兼结合的游泳师资队伍。
孩子学游泳,政府来补贴,实现一站式接送安全到家。暑假期间,黎川县财政按照400元/生标准安排学生游泳培训经费,由教体局审核委托第三方机构整合县城区四个游泳馆场地资源统一运营管理,将2000余名城区4至6年级学生分成4批次集中进行游泳教育培训。并特别实施了一站式接送服务,全体培训学生集中在黎川二小乘坐公交车到达游泳馆,结束后统一乘车返程,确保培训途中安全稳定。
制定培训计划,强化过程督导,确保每个孩子学有所成。督促各游泳馆制订课程计划,每10天一期,每课时90分钟;设置了学生在培训后没有辅助的情况下,不限泳姿不间断向前游15米为合格、20米为良好、25米为优秀的培训目标考核,以此强化游泳技能训练。培训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游泳和防溺水知识(笔试),加强游泳安全知识教育。下一步,黎川县计划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继续开展游泳教育培训,力争全县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并终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