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中小学生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学习、交往、升学等成长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心理问题,如果缺乏必要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及时的心理健康疏导,就有可能出现心理异常,导致行为障碍或人格缺陷,甚至引发个人极端事件。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辅导能力,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抚府办发〔2022〕24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让广大中小学教师掌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心理咨询基本技能,能独立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有效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及人数
1.培训时间:2023年2月23日(周四)上午9:30—11:30
2.培训地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剧院)
3.培训对象和人数: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900人,优先安排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主题及教师简介
培训主题:
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理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
授课教师:
刘 慧,华东交通大学心理教育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X-21-125),美国亚隆心理治疗学院认证团体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
案例分析教师:
汪才柱,临川一中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江西师大基础心理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应用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抚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常务副会长;
杨雪花,高新区崇岗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江西省青春健康课程主持人、江西省红十字会心理救援队团体服务部部长、抚州市红十字会心理援助中心公益心理咨询师。
四、其它
1.各地要精心组织,教体局牵头股室安排一名带队人员,负责本地参训教师报名及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
2.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保持会场秩序,手机关机保持关机或者调至静音,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3.参训人员接到通知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参训途中或培训期间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告知会务组;
4.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人员用餐及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地各校于2月21日前,按附件2格式报送参训名单至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周烨,联系电话:8227909,邮箱:fzjjk7909@126.com。
附件:
关于举办2023年抚州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通知 .pdf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