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掌握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根据《关于报送2013年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赣教网信办字【2015】2号)精神,请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认真填写《2013年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并总结2013年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于2月26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至65219065@qq.com。
联系人:黄根
附件:2013年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抚州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
(抚州市电化教育馆代章)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