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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飞通告

2025/12/31 1.9w 阅读 390 点赞

关于《飞阅灵谷景・智启新征程 —— 亿航 EH216-S,eVTOL新年首飞,灵谷峰低空飞行科技秀》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保障《飞阅灵谷景・智启新征程 —— 亿航 EH216-S,eVTOL新年首飞,灵谷峰低空飞行科技秀》活动期间的空中安全,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确保活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控时段及区域。2026年1月1日至1月3日,每日8时至17时,对抚州市东临新区灵谷峰景区二号停车场(中心点经纬度:N27°57'54..02”,E 116°28'17.31")及周边1000米区域进行临时管控。

▲上图红色线圈内为活动期间“低慢小”飞行器禁飞区域

二、禁飞类型。禁飞管控期间,除经抚州市公安局东临新区分局审批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向抚州市公安局东临新区分局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时,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飞行。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抚州市公安局东临新区分局

2025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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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