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抚州市建筑工地监管信息化一体平台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的事项公告

2020/10/20 9.1k 阅读 132 点赞

 抚州市建筑工地监管信息化一体平台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邀请合格的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代理事项。

1、采购项目内容:

抚州市建筑工地监管信息化一体平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2、采购具体要求:

抚州市建筑工地监管信息化一体平台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3、报价原则: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基本收费标准报价。

4、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3).报价函

5、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下午03:00时(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纸质材料一份在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材料递交地点。

6、材料递交地点:抚州市建管站

7、采购单位:抚州市住建局

联 系 人:徐飞、吴东彪   联系方式:0794-8280136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