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6/15 2.4k 阅读 76 点赞


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自2021年6月16日起受理的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

二、2021年7月1日以后,我局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