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和《关于做好深化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提升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赣城运安专委办[2019]16号)以及《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赣城协燃字[2020]02号), 抚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中检集团福建康泰测试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委托第三方机构(中检集团康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审。抚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自评成绩及评审成绩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研究,确定抚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为抚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为:抚AQBQTⅢ202200003;现予以公布,有效期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