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抚州市住建局关于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有关文件的决定

2023/12/06 1.5w 阅读 268 点赞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反垄断[2023]3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积极组织落实,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性审查清理。

经清理,决定对《关于试行诚信企业减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抚住建发[2022]16号)到期自然废止。

现予以公布。

                      2023年12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