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12月份办理情况通报

2026/01/05 1.1w 阅读 50 点赞


抚住建法字〔2025〕1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12月份办理情况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12月份平台受理、办理群众诉求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12345”政务热线,受理284件,回复率100%,不满意6件,满意率97.88%。其中:物业管理科112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53件、房地产市场监管科24件、城镇发展服务中心50件、政务服务科18件、住建综合服务中心10件、城建科7件、建筑市场监管科9件、惠民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1件。

(二)“问政抚州”,受理38件,回复率100%,其中:物业管理科20件、政务服务科6件、城镇发展服务中心5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4件、房地产市场监管科3件。

(三)“江西信访”,受理6件,回复率100%。其中:房地产市场监管科3件、物业管理科3件。

(四)“互动管理平台”,受理1件,回复率100%。其中:城镇发展服务中心1件。

二、热点问题及处理建议

(一)物业服务问题:抚州市玉茗花苑1期业主反映,反映其需要在小区内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但物业不配合签字盖章,其认为不合理,表示物业黄经理的亲戚也住在玉茗花苑小区,黄经理的亲戚在小区公共车位上安装了新能源充电桩,为何其不可以,如果不允许其安装,请将之前安装的所有充电桩全部拆除,保持公平公正,现要求物业尽快给其签字,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转至物业管理科处理回复:经调查核实,现小区物业公司是在2025年3月由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进入的,在新物业公司方从来没跟任何一个人盖章同意安装私人充电桩,小区里有公用的新能源充电桩。现物业公司并无姓黄的经理,之前安装的充电桩现物业公司并不知情,且原物业公司并未与新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此事。

建议:督促物业补全新旧交接手续,核查小区原有私人充电桩合规性并公示结果。指导物业制定统一的充电桩安装管理细则,明确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业主。要求物业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引导业主优先使用公用充电桩,符合安装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我局将跟踪监督执行情况,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二)民生服务问题:来电人系抚州市营山上巷业主,反映其小区的道路因房屋拆迁被压破损,长了很高的杂草,近期发现有蛇出没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通行,要求尽快修复路面,并清理杂草,并且其家楼上出现墙皮瓷砖脱落,要求相关单位帮忙处理,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转至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处理回复:经调查,已经拆除的房屋属于2018年若士路零星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目前正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项目经费,待经费拨付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对破损的路面及杂草进行修复和清理工作。对其反映的家楼上阳台上瓷砖脱落的问题,我们会将该情况告知所属街办,并督促街办加强排查,已联系来访人员告之其所反映问题的进展及处理情况。

建议:加快推进道路修复及杂草清理经费审批,经费到位后立即组织施工,同步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范蛇患风险。联动所属街办开展墙皮瓷砖脱落专项排查,督促相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建立问题处理进度公示机制,定期向业主反馈进展,确保道路尽快恢复通行、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切实保障居民居住与出行安全。

三、诉求反馈

截止12月31日,我局信访平台受理329件,到期回复329件,回复率100%,不满意6件。

 附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12月办理情况考评表.docx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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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