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2月份办理情况通报

2026/03/01 1.1w 阅读 314 点赞

抚住建法字〔2026〕2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2月份办理情况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月份平台受理、办理群众诉求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12345”政务热线,受理293件,回复率100%,不满意13件,满意率95.56%。其中:物业管理科134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59件、城镇发展服务中心39件、房地产市场监管科36件、城建科7件、政务服务科5件、建筑市场监管科3件、村镇建设科1件。

(二)“问政抚州”,受理26件,回复率100%,其中:物业管理科14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7件、城镇发展服务中心3件、房地产市场监管科2件。

(三)“江西信访”,受理9件,回复率100%。其中:住建综合服务中心3件、房地产市场监管科3件、物业管理科1件、城镇发展服务中心1件、消防审验科1件。

(四)“互动管理平台”,受理3件,回复率100%。其中:城镇发展服务中心1件、物业管理科1件、村镇建设科1件。

二、热点问题及处理建议

(一)物业服务问题:抚州市凤凰海域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内部道路近期正在施工,物业未在施工路段附近放置警示牌,且道路旁边的路灯非常昏暗,12月3日晚上其家老人途经15栋附近的路段时不慎扭伤脚,其向物业反馈此事无果,现投诉物业未尽到责任,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转至物业管理科处理回复:经调查核实,物业公司在收到反馈之后已处理该事件,因当时小区雨污分流施工,事后施工单位就已经赔偿了四千元,整个施工过程当中其实施工方都有做好防护,只是因有业主经常有移动护栏,导致护栏缺失。关于照明、照明灯不亮问题,经现场查看路边就有一个路灯,已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更换照明灯。

建议: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施工区域安全管理,完善警示标识、防护护栏并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业主挪动防护设施行为。立即更换昏暗路灯,保障夜间通行照明。对业主受伤事件做好后续沟通,明确施工方与物业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业主出行安全。

(二)房屋质量问题:来电人系抚州市外滩公馆住户,反映2018年房屋交付,交付时外墙渗水,至今6年未解决,房子应该是有质保金的,要满10年才能让开发商取走,为何现在说开发商没有钱维修,这个质量问题当初怎么验收通过的。烦请核实验收是否合法合规,并针对质保金情况反馈处理意见。

转至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处理回复:该项目经过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因开发商存在资金困难,无力维修。我局多次与开发商协调,最终开发商与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协议,申请使用房屋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并分步维修完成。开发商表示如存在渗漏将继续进行维修。我局随即要求开发商与业主友好协商,做好解释工作。如协商不成的,建议开发商与该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您反馈的质保金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进行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建议:督促开发商严格按协议使用房屋质量保证金推进外墙渗水维修,全程跟踪施工质量与进度。全面核查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验收程序及资料,确保合法合规并向业主反馈结果。明确质保金监管与使用要求,严禁违规支取。责令开发商做好沟通解释,对维修不到位问题立即整改,切实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三、诉求反馈

截止2月28日,我局信访平台受理331件,到期回复331件,回复率100%,不满意13件。

         附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2月办理情况考评表.docx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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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