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建审批﹝2018﹞7号
关于规范涉及水利方面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依照抚州市水利局转发的关于“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政策秩序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从即日起申请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建立信用档案,或申请材料中人员资历、代表业绩未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不予认定。
附件: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政策秩序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抚州市建设局
2018年2月6日
抚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
附件
2.11赣水建管字(2017)92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