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根据《江西省推进“好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在全省200个社区开展“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抚州市21个社区入选。
抚州市入选社区分别为临川区荆公路社区、江铃底盘社区、金巢社区,抚州高新区荟萃社区、丰源社区、锦绣社区、伟星社区,东临新区太阳社区,东乡区东糖社区、东铜社区,乐安县南门社区、下大街社区,南城县城西路社区,南丰县琴台路社区,崇仁县黄家社区,宜黄县水北社区,金溪县仰山社区、文庄社区,广昌县河东社区,资溪县城关社区,黎川县南门社区。
据了解,“好社区”建设旨在结合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践,围绕生活舒适便利、居住韧性安全、治理体系成熟、服务智慧高效的要求,有序提升社区功能品质与基层治理水平,营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空间。抚州市将紧密跟进、用好国家和省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一揽子政策,健全“好社区”可持续实施机制,加强相关部门政策支撑,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公众参与,有序推进“好社区”建设;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同时,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践,完善“先体检、后更新”的社区体检更新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社区广泛协商提出“需求清单”、相关部门深度梳理提供“资源清单”、政府统筹整合形成“项目清单”三张清单,因地制宜、分类开展“好社区”建设,营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