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202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账户结息工作圆满完成。本次共为缴存职工派息20475.79万元,比上年增加2302.83万元,涨幅达到12.67%,人均派息955.86元,比上年增加82.39元,所结利息已足额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人可通过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抚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结息情况。
本次计息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住房公积金结息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结计的利息可免缴个人所得税,并且作为下一年度的本金继续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