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江西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赣人社【2021】87号)文件要求,9月30日至10月15日,我县联合各部门成立专项小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开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对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与、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近年来曾发生过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禁止招聘中的性别歧视、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产假期间待遇支付等执行情况等。检查期间,共检查28家用人单位,涉及女职工206人。对存在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责令整改,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用工的法治意识,有效维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女职工自我维权意识,营造出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