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评选“巾帼先锋”的公示

2020/03/17 3.9k 阅读 269 点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交通系统妇女积极投身抗疫阻击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涌现出许多先进。现根据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时代”202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活动的通知》(抚妇发〔2020〕6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公开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通报表扬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94-8268893

       附件:“巾帼先锋”名单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巾帼先锋”名单

推荐人员

单位

王佳莉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张会玲

抚州市港航管理处

刘思瑶

抚州市港航管理处

叶芳

抚州长运宜黄分公司

李璐婕

抚州长运财务部

陈卿

抚州长运客运总站

陈玮

抚州市城市综合客运管理处

刘佳莹

抚州市城市综合客运管理处

注:以上名单不分先后顺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