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 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 号)以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港航字〔2021〕1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抚河航道实际,现就抚河梦湖至浒湾段桥区水域范围情况通告如下:
一、抚河梦湖至浒湾段跨河桥梁的桥区水域范围
1、赣东大桥桥区水域划定为:桥梁上游 400米至下游 300米;
2、抚河大桥、东临大桥、李家渡大桥桥区水域划定为:桥梁上游 400米至下游 200米。
二、有关要求
1、船舶在通过桥区水域前,需保持主机、舵、锚、航行信息、导航设备、拖带设备及应急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加强瞭望,及早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明确各自动态及会让意图;遵守桥区水域的限速规定,保持安全航速航行。
2、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船舶不得通过桥梁:
(1)水文、气象条件影响船舶安全通过时;
(2)发现桥区水域航道、航标等存在异常情况妨碍本船正常通过时;
(3)本船操纵能力受限或航行设备故障,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
(4)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禁止船舶通过桥梁的其他情形。
3、船舶在桥区水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淌航、掉头、横越;
(2)编解队、过驳、采砂作业;
(3)船舶罗经校验、试航船舶效用试验;
(4)限制性桥梁通航桥孔内追越或并列行驶;
(5)捕捞作业,以及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4、除紧急情况或航道疏浚、维护外,船舶一律不得在桥区水域范围内锚泊。
三、桥区水域范围根据航道等级调整、代表船型变化、有关法律法规等新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特此通告。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