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22年“五四”系列评优拟表彰结果公示

2022/04/25 1.4w 阅读 206 点赞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的通知》(抚交团字〔2022〕1号)文件评选要求,经审核,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五四先锋团体

抚州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抚州市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城县交通运输局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抚州客运总站玉茗班组    

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BG1路青年班组

二、五四先锋青年

周浩林  饶依帆  江  舒  徐佳昕  卢奕志

王佳莉  施鑫航  聂文宣  夏孟君  李  昕

邓  良  应进文  罗  艳  肖志平  蔡至顺

何  婧  龚镇祝  熊志娟  陈军辉  付明云

许  晴  梁金辉

自即日起,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发邮件至535580579@qq.com或拨打电话0794-8256229。

共青团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来源: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