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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聘用林影、陈诗香两名同志为专职仲裁员的公告

2026/03/17 1.9w 阅读 227 点赞

  榕劳人仲委〔2026〕1号

  关于聘用林影、陈诗香两名同志为专职仲裁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规定,经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林影、陈诗香两名同志为本委仲裁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名单如下:

  林  影,女,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陈诗香,女,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以上仲裁员聘期五年,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1年2月28日止。

  特此公告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